

生活垃圾:采用“统一政策,分级管理”模式,收费标准需经成本监审并报政府批准,贵州垃圾清运价格认为推行按户/人定额收取或水费折算系数法。建筑垃圾:需编制专项规划,明确消纳场与资源化利用厂用地需求,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。


贵州省垃圾清运主要依据《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及相关政策文件,要求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源头减量
实行“谁产生、谁负责”原则,要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,禁止随意倾倒、抛撒或堆放。建筑垃圾需分类处理,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将更健全,2030年地级城市资源化利用率达55%。
二、清运管理1.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,支持市场培育和重点项目建设。
2.农村生活垃圾推行“政府主导+村民自治”模式,乡镇负责日常管理,村(居)委会协助开展清扫保洁、分类投放等工作。

以上措施旨在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,减少环境污染,促进资源循环利用,